关于做好2024年度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4年06月04日 10:43  点击:[] 来源 :科技处   

各部门、单位、学院:

为做好2024年度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课题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课题范围

(一)2021年以前(含2021年)立项未结题的科研课题。

(二)2022年立项的省中医药科研一般课题和立项不资助课题。

(三)2022年立项的重点课题已完成研究任务且达到结题条件的,可申请提前结题。

二、结题资料要求

1、课题完成情况报告表

报告表(附件1)内容填写详实,课题组人员组成情况及排序与上册任务书一致(出现人员变更或排序变化的需要提供相关批复件),经费决算情况清晰且有课题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签字。

2、课题结题资料审查表

审查表(附件2)仅需项目负责人填写表头即可,审查意见由科技处统一填写。此表请装订在结题材料最后面,作为附件材料随结题资料一并提交。

3、佐证支撑材料

(1)课题任务书上册原件复印件。

(2)课题结题报告(附件3)。课题负责人需对课题研究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1万字以上的结题报告,不得以所发表的论文等代替结题报告。结题报告格式详见附件。

(3)成果支撑材料。发表的论文、著作等提供复印件(原件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审核)。论文复印件要求包含杂志封面、目录、论文全文,非中文论文需提供相应文章的中文稿。著作复印件要求包含封面和目录等。专利需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

(4)经费支出证明材料。科研经费支出要求规范合理,提供所有发票的复印件,相关票据复印件由所在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2021年及以后立项的科研课题终审提交只需提供财政经费使用审计报告。因科技处项目审计需要,结题初审时,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所有经费支出发票等复印件。所有发票及支出凭证复印件需先盖财务公章再交至科技处。

(5)课题研究路线、研究任务、课题组成员等进行了变更的请提供省中医药管理局的相关批复件。

(6)其他佐证支撑材料。

(7)通过信息化管理平台流程结题的课题,请将上述资料电子版在信息化管理平台上进行上传(需签字或盖章的地方请将相关页面扫描后以图片的形式插入WORD文档后上传)。

三、结题工作安排

分结题初审和终审两个阶段进行。

(一)结题初审

1、负责人初审提交:6月10日前。各课题负责人填写结题材料及相关支撑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2、各学院初审提交:6月11日12:00前。请各学院汇总本部门结题资料及《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课题结题登记表》(见附件4 ,需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科技处。因科技处要统一出具审计报告,请予以重视,逾期不予受理,且不单独受理个人的结题申请。结题登记表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邮箱hzdkjcxm@hnucm.edu.cn

3、科技处审查及反馈:6月13日前。科技处对结题资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仅限2021年度及以后的项目)统一出具审计报告、审查表签字页、完成情况表盖章页扫描件至各学院。

(二)结题终审

1、负责人终审提交:6月17日前。2021年及以后年度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将结题资料在信息化管理平台(http://222.247.54.151:39090/pdsci)上进行上传(需签字或盖章的地方请将相关页面扫描后以图片的形式插入WORD文档后上传);2020年及以前年度项目需将结题资料打印一式三份,并胶装成册,报送至科技处。

2、科技处审核:6月21日前。科技处在系统审核完结题材料并上报(2021年度及以后项目);纸质材料报送至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2020年及以前年度的项目)。

(三)结题方式

2024年度科研课题结题以书面评审和答辩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立项不资助课题采取书面评审的方式进行;重点课题采取书面审核和答辩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答辩评审需制作PPT,PPT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本年度只组织一次结题工作。

2、因特殊原因导致课题无法按期结题的,请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延期报告。

3、对于逾期不办理结题且未提交书面延期报告的应结题项目,中管局将依据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予以相应惩戒。

4、为方便结题相关事项答疑、确保结题工作顺利推进,请各学院科教科负责人及课题项目负责人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群。



联 系 人:李玲,周轲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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