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学院:
为贯彻落实《湖南中医药大学“王衡新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校行科字〔2021〕2号)的文件要求和精神,提升学校科研和市场服务能力,促进医药产业发展,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和健康湖南建设,学校决定组织2022年度“王衡新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定位
坚持“四个面向”,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突出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强化我校“政产学研用金”的协同合作,推进我校中医药特色化、成果化、产业化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和健康湖南建设。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人应为大学(含直属附属医院)在编在岗人员,或大学软性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确需申报,应由项目申报学院或单位申请并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水平,具有一定的新药创制或产品研发经验,具备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并确保按时结题。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无未按期结题及违反科研诚信记录的情况。
优先支持承担有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依托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或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申报的项目。
学校开发基金项目未实施成果转化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项目实施及结题要求
项目的实施需按照《湖南中医药大学“王衡新科研基金”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执行,主要强调如下:
1、基金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项目组须与大学科技处签订合同书,项目实施成果转化按合同书约定执行。
2、项目经费应确保用于项目的实施,严格执行预算,不得挪用于其他开支,具体使用细则按照《湖南中医药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校行财字〔2022〕2号)执行。
3、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王衡新科研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大学科技处将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项目组需提交《湖南中医药大学“王衡新科研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检查通过后项目方可继续进行。
4、项目结题需提交《湖南中医药大学“王衡新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并按照项目合同要求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和经费使用决算报告。
5、对未按基金项目立项要求执行或未能取得阶段性理论、应用成果的项目,科技处将根据具体情况终止项目、追回资金,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请该基金。
三、项目资助金额及研究年限
(一)“王衡新科研基金”重点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每
一项目不超过100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每一项目不超过50万元。若项目进展良好,与市场有效对接并具有进一步开发潜力,经考核评估后可予滚动性开发资金支持。
(二)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根据具体项目确定,以合同为准。
四、项目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一)项目申请人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王衡新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连同申请书电子版一并提交至所在学院(部门、单位)。
(二)各院(部门、单位)负责汇总并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王衡新科研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审核盖章后报送纸质申请书至科技处产学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zyydxcxy@126.com。
(三)项目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6月30日。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依时提交,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各二级单位应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二)学校将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和内容比对查重,凡弄虚造假者或本次申请书同往年立项项目申请书高度相似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按照《湖南中医药大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相应条例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一办公楼404室成果与平台管理科
联 系 人:齐新宇
电 话:0731-88458071
附件1:2022年度湖南中医药大学“王衡新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湖南中医药大学“王衡新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3:2022年度南中医药大学“王衡新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湖南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