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湖南中医药大学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校行科字〔2008〕1号)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对2017-2018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结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及材料要求
1. 结题范围:2017-2018年立项的湖南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附件1)。
2. 材料要求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
(1)《湖南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基金课题结题报告》(附件2)
(2) 课题申请书复印件;
(3) 论文、著作复印件;其它(专利、奖励、人才培养等说明及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中需将项目负责人姓名、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编号等标识出来。
(4)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部门认真审核结题材料是否达到结题要求,并填写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3),结题材料及汇总表(部门负责人签章后)纸质版(一式一份)请于2021年5月28日前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230322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1.课题的研究成果达到申请书计划的预期成果,即可通过结题;
2.项目主持人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作为结题成果。
3.项目主持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论文正式录用函作为结题成果。
附件:1. 湖南中医药大学2017-2018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一览表
2. 湖南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基金课题结题报告
3. 湖南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
湖南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