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进修访学计划和在职攻读研究生备案的通知

2022年11月17日 17:36  点击:[] 来源 :   

各部门、单位、学院: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人才建设,规范我校教职工进修访学和在职攻读研究生管理工作,现就2023年度教职工进修访学和在职攻读研究生的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修访学

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教师现状、学科(专业)建设的发展方向,制定教师进修访学计划,有目的、有重点、有层次地科学安排教师参加进修访学。

(一)申请要求

1. 国内进修访学原则上须为省外高校、科研院所全国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或与我校有合作关系高校的指定优势学科(专业);国(境)外进修的机构一般为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

2.进修访学的学科(专业)应与申请人员目前所从事的学科(专业)一致或相近。

3.申请人员原则上近2年在校连续承担教学、科研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4.纳入本次备案的进修时间不能少于3个月。

5.各学院进修访学计划人数不超过学院教师人数的5%。

6.其他未尽事项按照《湖南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校行人字〔2013〕17号)执行。

(二)申请流程

1.个人填写《2023年度进修访学计划汇总表》,提交所在二级单位。

2.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结合工作实际讨论、完成初审,提出推荐意见,统一汇总后报组织人事部(辅导员进修访学计划需同时报学生处或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批准,再报组织人事部)。

3.组织人事部审核,报党委会审定。

二、在职攻读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及程序

详见《湖南中医药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校行人字〔2013〕18号)文件(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1.报考者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申请表》(1份),提交所在二级单位。机关职能部门提交组织人事部师资与人才管理科(一办322办公室)。

2.各二级单位按照校行人字〔2013〕18号文件要求,根据本单位申报情况,结合申请人履职情况及工作表现进行初审,并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年度计划表》。年度计划比例不得超过本单位现有教职工人数的20%(机关职能部门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

(三)其他事项

1.2022年度按要求备案,现已考取研究生者请于11月25日前来我办签订《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协议书》,逾期未办者,视为自行放弃签订协议,毕业后不予报销学费。

2.原已按要求备案且签订了协议,现已毕业者,请到人事科提交学籍档案、办理学历认定后,来我办报销学费。

3.超计划申报或者未按文件要求备案者,学校不予协助办理报考手续,不签订协议,毕业后不报销学费。

4.为进一步加师资队伍建设,改善教师队伍的学位和学缘结构,全面提升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从2021年开始已执行减免在职攻读博士期间首个学年的教学工作量”政策,请各单位严格执行。

三、材料报送

各二级单位于2022年11月25日前将《2023年度进修访学计划汇总表》《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年度计划表》报组织人事部师资与人才管理科(一办公楼322室),电子版按单位名称命名、打包发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赵启亮   吴海金

联系电话:0731-88458115   邮箱:hnucmrsc@163.com

附    件:相关文件与表格

                     

                         组织人事部

                          2022年11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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