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单位: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根据《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中科院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和《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区〔2022〕185号)要求,发挥学校在科技工作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充分保障和促进学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学校结合实际并根据《关于印发<湖南中医药大学科研助理管理办法>(试行)》(校行科字〔2020〕3号)文件,决定招聘一批科研助理。为充分了解校内各相关单位的招聘需求,做好招聘工作,就招聘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进行摸底统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将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及时传达到本单位相关项目(平台)负责人,确保政策宣传到位,并请相关负责人根据实际需求提交“xxx单位科研助理岗位需求统计表”(附件1)至各单位科研科。
二、请各单位科研科汇总“xxx单位科研助理岗位需求统计表”(附件1),于2023年5月18日下午16:00点前发送电子版至邮箱:hucmkjc@163.com,纸质版需由项目(学科、平台)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后报送至科技处综合科。
具体岗位设置和聘用程序、聘用管理、薪酬待遇和经费管理详见《关于印发<湖南中医药大学科研助理管理办法>(试行)》(【2020】3号)文件(附件2)。
联系人:朱萱 谢敏敏
联系电话:88458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