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大学生就业困难,深入贯彻《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中科院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政策精神,发挥学校在科技工作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充分保障和促进学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学校结合实际,初步拟定了《湖南中医药大学科研助理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拟招聘一批科研助理。
一、拟设置岗位
项目辅助研究岗位、实验(工程)技术岗位和科研行政等岗位。
二、科研助理岗位设置来源
学校所承担的各类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主要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含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
三、科研助理劳务报酬开支渠道
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经费支出可从科研项目 “劳务费”科目及结余资金中或科研平台经费中支出。经费的审批和使用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四、具体招聘办法及要求按学校正式下发文件规定执行,各附属医院参照学校文件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
为充分了解校内各相关单位的招聘需求,做好招聘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将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及时传达到本单位相关项目(平台)负责人,确保政策宣传到位,并请相关负责人根据实际需求提交“xxx单位科研助理岗位需求统计表”至各单位科研科。
2、请各单位汇总“xxx单位科研助理岗位需求统计表”,于2020年6月10日15点前发送电子版至邮箱:48797696@qq.com,纸质版需由项目(平台)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后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联系人:李丹丹
联系电话:88458072
附件: xxx单位科研助理需求统计表
科技处
2020年6月8日